【實習】律師事務所申請實習人員實習期中斷
2022-04-18 瀏覽數:27,054
項 目 |
內 容 |
業務名稱 |
律師事務所申請實習人員實習期中斷 |
辦事依據 |
《廣州市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實施細則》 |
申請人 |
各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處 |
辦理條件 |
實習人員的實習期為一年。實習期可根據相關規定順延。 因未及時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不及格需重新培訓;出國學習;中斷實習超過一個月或者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原因無法正常實習超過六十日的其他原因,應當依中斷的時間順延實習截止的期限,并自該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十日內由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向所在地市律師協會報告,經認可后其實習期可以順延。 |
材料目錄 |
1、《廣州市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中斷)延期申請表》(表格可在廣州市律師協會網站/“辦事指南”-“實習”欄目下載)原件一份; 2、中斷事由證明文件原件或復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需提供復印件的,統一用A4紙復印,并由律師事務所核對原件,簽署“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由核對人簽名并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 |
辦理程序 |
帶本材料目錄所提及的材料在指定受理時間提交至市律協。 |
辦理期限 |
1、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十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補正期間不計入辦理期限。 |
表格下載 |
http://www.yiminart.com/“辦事指南”—“實習”欄目 |
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
廣州市律師協會業務培訓部(申執組) 聯系電話:020-8355604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
受理時間 |
逢工作日的周一、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辦公地址 |
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437號越秀城市廣場南塔8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