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協通〔2023〕72號
各律師事務所、各位律師:
為提升廣州涉外法律服務能力,助力廣州實現高質量發展,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發展,經廣州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審議,決定增設廣州市律師協會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工作委員會(簡稱“灣區委”),現面向全市律師征集委員會成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灣區委工作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對律師工作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廣州市律師協會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工作委員會成立、開展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
(二)堅持政治統領。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為首要條件,在政治上嚴格把關。
(三)堅持依規民主。按照《廣州市律師協會章程》《廣州市律師協會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的規定進行,做到程序公正、條件公平、結果公開。
二、灣區委職能
灣區委是廣州市律師協會的內設工作機構,具體職能如下:
(一)對接及協助粵港澳大灣區律師來穗執業;
(二)組織、培訓及管理在穗執業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
(三)負責香港、澳門律師行業組織的聯絡交流工作;
(四)開展有關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及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的調研、制度推動和宣傳等各項工作;
(五)組織、開展各種聯誼交流活動。
灣區委擬設主任1人,副主任人3人(暫定),秘書長1人,委員若干。任期與廣州市律師協會第十屆工作機構的任期相同。
三、灣區委委員、副主任、主任條件
(一)委員條件
1.本會在冊個人會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及港澳籍的律師優先;
2.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擁護“一國兩制”愛國愛港愛澳,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熱愛律師事業,有奉獻精神;
3.執業年限須在三年以上(含在港澳地區的執業經歷);或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一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
4.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行業處分,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
5.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6.關心行業發展,熱心本會工作,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參加委員會的活動;
7.積極履行委員職責,能夠完成委員會安排的工作。
(二)主任、副主任條件
1.本會在冊個人會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及港澳籍的律師優先;
2.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擁護“一國兩制”愛國愛港愛澳,政治素質高、大局觀念強,嚴格遵紀守法,熱愛律師事業,有較強奉獻精神;
3.執業年限須在五年以上(含在港澳地區的執業經歷);或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從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一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
4.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行業處分,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
5.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6.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本工作領域有較大的影響力或代表性;
7.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關心律師行業發展,熱心本會工作,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參加委員會的活動;
8.能夠較好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
四、 報名方式
請各律師事務所行政人員及時轉發通知組織符合條件的律師、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報名,并按要求協助完成申報工作。
(一)請報名的律師點擊鏈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ZEZ1QXpYRklaZ3BR )或手機掃描下方二維碼登記信息。
(二)請有意向報名加入灣區委的律師填寫《廣州市律師協會專門委員會委員報名表》(見附件),并將報名表(word版和PDF蓋章版)于2023年7月4日上午10時前發送到市律協業務培訓部(港澳臺外事部)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和附件名統一按“灣區委報名表+律所+姓名”填寫。
(三)請將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的紙質版報名表寄送至市律協業務培訓部(港澳臺外事部)。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437-439號越秀城市廣場南塔8樓805,業務培訓部(港澳臺外事部)收。
五、其他事項
本會將根據相關規定在經過遴選、征求意見等環節后確定灣區委人選,屆時將在市律協官網公布,其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陳向榮(企業微信同名)
聯系電話:83557159
聯系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437-439號越秀城市
廣場南塔8樓805
附件:廣州市律師協會專門委員會委員報名表
廣州市律師協會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