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唐一軍部長在粵調研時講話精神的學習,本人有體會如下:
一、進一步堅持政治統領,黨建先行。
我們在日常的工作中,應該要堅持以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為推進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積極發揮律師的專業優勢
律師本來就是法律職業的一種,日常的工作也是圍繞著法律進行,比普通民眾更加了解和熟悉國家的法律。在全面推進依法法國的進程中應該勇擔重任,把依法治國理念貫穿到自己的工作中去。積極參與社區組織的普法活動,同時也應該為身邊的親朋友好友普及法律常識,讓社會公眾對法律更加了解,知道哪些行為是禁止的,哪些行為是可行的以及如何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疫情時期,由于口罩緊缺,有部分人為了自己利益而不顧社會公眾利益,哄抬口罩價格,或者自己根本沒有口罩資源,但為了賺取錢財,而謊稱有大量口罩從而詐騙巨額財富。也有部分人純為了滿足好玩心理,向公眾、民警謊稱某地區有疫情甚至假裝自己患有新冠肺炎從而造成社會恐慌。也有商家為了銷售利潤,而謠傳某些物資緊缺,引起民眾高價囤貨等等。這些現象出現的原因,都是因為有部分民眾法律意識薄弱導致的。因而律師的作用不能忽視,應帶頭在他們詢問起相關的問題時,及時做好引導,明確觸犯法律的界限。受疫情影響,國民經濟不景氣,大批中小企業面臨倒閉、裁員等困境,企業和員工的矛盾也激化,在這種情況下,律師也應該發揮專業優勢,及時向企業負責人、員工闡明勞動法律的相關規定以及應該采取的措施,并且應該盡力化解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矛盾,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
三、堅持和踐行“司法為民”的工作原則
律師職業和法官、檢察官雖然都是法律職業共同體,但是也是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律師不是體制內的職業,收入大部分都是靠個人案件所得,生存壓力比體制內的工作要大。很多時候糾紛的出現也是律師獲得收入的途徑之一,甚至是最重要的途徑。因而,糾紛越多有時對律師來說反而越有利。但我們作為律師,盈利并不是我們職業要考慮要素的第一位,我們更重要的是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有社會責任感,我們在工作中就要堅定地秉承“司法為民”的工作原則,優先考慮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一些案件不用起訴就能解決的,可以盡量在起訴前通過發律師函或者協商等方式為當事人爭取利益回來。在欠款糾紛案中,對方當事人有還款意愿的時候 ,也不強逼或慫恿自己的當事人去花成本起訴,而應該盡力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讓對方當事人以最快的方式還款,節約司法資源,也維護了自己方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在訴訟中,也是要盡力爭取為當事人節約時間成本,能在一個程序中解決的問題,就不能為了經濟利益而拖到另一個程序。讓人民群眾真真實實感到律師的“司法為民”。
四、加強自身建設
律師作為司法審判體系中的重要一環,自身的職業操守和執業能力都至關重要,在工作中,內心應該要有準則,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把從當事人那里所得知的事實呈現出來,不能為了當事人而故意捏造事實,混淆視聽,誤導他人,讓當事人得到的應該是公正的結果。除了職業操守,律師的個人執業能力也是相當重要,所以我們應該不斷加強學習,注意平時工作的積累,總結經驗,只有提高了律師的執業有力,才能更好地承辦當事人所給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