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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秘密法律前沿動態
一、立法動態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司法解釋》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舊解釋)的基礎上進行了相應完善。其一,明確“盜竊”“電子侵入”行為。未經授權或超越授權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等方式獲取商業秘密的行為,在舊解釋中被認定為“盜竊”,而《司法解釋》將此種行為認定為“電子侵入”。其二,調整定罪量刑標準?!端痉ń忉尅穼?/span>“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進行了細化,主要變化包括:(1)將二年內再犯、造成損失或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情形,納入“情節嚴重”;(2)將舊解釋中“直接導致商業秘密權利人破產、倒閉”的標準,升檔歸入“情節特別嚴重”;(3)將三年以上量刑標準的門檻,由損失或違法所得250萬元提升至300萬元。其三,調整“損失數額”的計算方法。舊解釋關于損失數額規定了3種計算方式:①被侵權銷量減少總數*權利人每件產品合理利潤;②銷量減少總數無法確定的,侵權產品銷量*權利人每件產品合理利潤;③權利人被侵權銷量減少總數和每件產品合理利潤均無法確定,侵權產品銷量*每件侵權產品合理利潤?!端痉ń忉尅穭h掉了第③種計算方法。
(二)市場監管總局公開征求《商業秘密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
為加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激勵研發與創新,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了對《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1995年11月23日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號公布,1998年12月3日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號修訂)的修訂工作,起草形成了《商業秘密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目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5月25日。
1998年施行的《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共12條,沒有分章節。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構建商業秘密保護制度”的決策部署,考慮到對侵犯商業秘密行為進行禁止,其最終目的是為了保護商業秘密權利人的知識產權及相關利益,征求意見稿對原規章標題進行了調整,修改為《商業秘密保護規定》。《商業秘密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共七章42條,在體例上進行了優化,分總則、商業秘密界定、商業秘密保護體系建設、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對涉嫌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查處、法律責任和附則。
二、司法動態
(一)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24年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典型案例,涉“劇透”游戲未公開角色侵害商業秘密案
2025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24年)》及2024年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其中案例3為涉及“劇透”游戲未公開角色侵害商業秘密案。
【基本案情】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系某游戲的運營方,并獲得游戲著作權人的許可取得使用和維權權利。該游戲自上線以來在全球游戲市場引起熱烈反響。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運營中,每隔一段時間進行版本更新,新增角色、場景、劇情、活動等內容,以保持游戲關注度和產品活力。這些內容會提前進行內測。為此,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招募了包括陳某在內的多名玩家參加內測并簽訂了保密協議。陳某參與內測期間,未經允許對涉案游戲“知某某”等7個游戲角色實機形象(即可供玩家操控的游戲角色形象)、技能效果、技能數據等測試內容和畫面進行偷拍、偷錄,并多次向第三人披露。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發現后,以相關信息屬于商業秘密,如進一步披露將給其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行為保全申請,并在法定期間內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陳某辯稱,上述游戲內容不構成商業秘密。
【裁判結果】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訴前行為保全申請進行審查,認為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請求具有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如不采取相應保全措施可能會對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法權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且采取行為保全措施不會導致當事人之間利益顯著失衡。故在收到申請后48小時內依法作出裁定,責令陳某不得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其在參與游戲測試過程中擅自攝錄的游戲內容。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涉案游戲7個游戲角色中包括角色實機形象、角色施放技能效果等要素組合而成的連續動態游戲畫面以及技能數據等內容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經營信息特征和商業秘密構成要件,屬于該法所保護的商業秘密。陳某違反保密義務,實施了偷拍、傳播這些商業秘密的行為,理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的實質是商業秘密給經營者帶來的競爭優勢,即便游戲角色已經因為版本更新而公開,但陳某仍不得披露其所可能掌握的測試游戲畫面。遂判決陳某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0萬元。一審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典型意義】本案涉及游戲未公開的角色設計等信息構成商業秘密的認定標準和裁判規則,對促進游戲產業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訴前行為保全裁定結合網絡游戲行業特點,對申請人及時提供法律救濟。判決針對游戲角色泄密情形,不僅保護游戲角色內容本身,還保護通過游戲版本更新提升關注度的經營模式,以及由該經營模式所帶來的競爭優勢,從而對提前“劇透”的行為給予有力規制。
(二)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發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4)》,涉及20余件技術秘密案件的裁判要旨
為集中展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在技術類知識產權和壟斷案件中的司法理念、審理思路和裁判方法,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從2024年審結的4213件案件中篩選157件案件,提煉190條要旨,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4)》。該摘要中涉及20余件技術秘密案件的裁判要旨。
1. 技術秘密適格載體的認定:階段性研發成果與項目最終成果在是否構成技術秘密上的辯證關系--(2023)最高法知民終593號(涉“三向堆車”商業秘密侵權案);
2. 用于侵權比對的商業秘密應與主張保護的商業秘密內容一致--(2022)最高法知民終670號(“客戶管理系統”商業秘密侵權案);
3. 算法技術秘密的認定;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考量因素--(2022)最高法知民終1574號(“無損檢測設備計算機源程序”技術秘密侵權案);
4. 反向工程與技術信息秘密性判斷的關系--(2023)最高法知民終1566號(“條碼秤打印機”技術秘密侵權案);
5. 技術信息秘密性的認定:非上市公眾公司停止侵害責任的具體承擔方式--(2022)最高法知民終2775號(“水性金屬防腐乳液、涂料”技術秘密侵權案);
6. 技術秘密秘密性與專利新穎性、創造性的區別--(2022)最高法知民終2501號(“全地形車’技術秘密侵權案);
7. 不能基于不同證據分別公開的特定信息而否定整體技術方案的秘密性-- (2023)最高法知民終2913號(涉“天然蛋白酶3”技術秘密侵權案);
8. 產品上市不當然導致產品圖紙技術信息公開--(2024)最高法知民終817號(“電容充電模塊電源”技術秘密侵權案);
9. 商業秘密權利人是否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認定--(2022)最高法知民終2581號(涉“涂料調整劑”商業秘密侵權案);
10. 侵害技術秘密行為的整體判斷和停止侵害民事責任的具體承擔--(2023)最高法知民終1590號(“新能源汽車底盤”技術秘密侵權案);
11. 再次實施侵害商業秘密行為的證明責任;員工隱名設立公司侵害單位商業秘密的責任;與特定數據具有唯一對應關系的計算機軟件侵權行為認定:持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的時效判斷(商業秘密侵權行為及侵權責任的認定)--(2022)最高法知民終1592號(“離心壓縮機選型”軟件及技術秘密侵權案);
12. 合同保密條款對商業秘密構成要件的免證效力及舉證責任的轉移-- (2022)最高法知民終1981號(“可調節式溜冰鞋”技術秘密侵權及實用新型專利權權屬案);
13. 侵害技術秘密無須以理解掌握技術秘密內容為前提--(2022)最高法知民終1468號(“煙囪折彎機”商業秘密侵權案);
14. 新任職單位是否侵害離職人員原單位技術秘密的證明責任--(2022)最高法知民終1843號(“多通道控制閥”技術秘密侵權及發明專利權權屬案);
15. 可合法接觸技術秘密的主體不正當獲取技術秘密的認定--(2023)最高法知民終539號(“龍之世界游戲軟件源代碼”技術秘密侵權案);
16. 對被訴類似侵權項目所用技術信息的舉證責任--(2022)最高法知民終2909號(“氨法脫硫設備”技術秘密侵權案);
17. 技術秘密侵權案件中跳槽人員“撬單”行為的認定--(2023)最高法知民終1251號(“廢鹽蒸發結晶設備”技術秘密侵權案);
18. 侵害雜交種親本技術秘密的賠償計算--(2023)最高法知民終2562號(雜交玉米親本“W68”技術秘密侵權案);
19. 一審法庭補充辯論階段提出的懲罰性賠償請求121.應子審查--(2024)最高法知民終557號(“硅烷偶聯劑生產工藝”商業秘密侵權案);
20. 技術秘密侵權案件中維權合理開支的認定--(2023)最高法知民終2894號(“石材復合膠”技術秘密侵權案);
21. 技術秘密侵權通常不適用消除影響民事責任--(2022)最高法知民終1232號(“三聚甲醛工藝”技術秘密侵權案)。
三、指引動態
(一)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企業商業秘密管理與維權指引》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水平,深圳中院組織編寫了《企業商業秘密管理與維權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總結在司法審判中對商業秘密侵權案件中發現的問題,將案件中發現的企業泄密情況還原到企業實際管理的各種場景,避免只通過訴訟來“亡羊補牢”,旨在幫助企業將商業秘密保護融入日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提升企業應對風險的能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商業秘密保護體系。
《指引》詳細梳理了商業秘密典型案例,經過對人員流動、技術合作、跨境經營等高頻風險場景的實證研究,創新構建了“8維22景”分類體系,將傳統粗放式泄密場景劃分細化為人員泄密、信息發布、存儲泄密、對外合作、涉外泄密、研發測試、區域泄密等22種泄密場景,覆蓋企業研發、生產、經營全流程,貫穿人員招聘、產品開發、市場營銷全周期。
《指引》創新性突破了傳統普法手冊與企業實務脫節的痛點,以“穩健經營、風險防控”為核心理念,系統整合“組織架構、人員管理、載體管理、區域防控”四大治理維度,構建起覆蓋企業全流程的商業秘密治理體系。
《指引》立足企業維權痛點,創新構建“行政查處+民事追償+刑事追責”三合一保護體系,為企業提供一站式解決方案?!吨敢肪珳侍釤捫姓幜P流程圖、證據準備表格、維權途徑優勢比對圖等實務工具,通過標準化流程圖解與清單式指引,將復雜的法律程序轉化為易讀易懂的可操作性規范,成為企業隨查隨用的“維權工具書”,助力企業快速鎖定最優策略,讓“法律武器”真正成為護航創新的“實戰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