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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與海關專業委員會 (2025年6月)
2025-10-28    瀏覽數:610


業務資訊


2025年度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實施要點

 

為持續推動科技創新與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于2025年5月28日聯合發布了《關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2025年度政策實施的詳細規則與操作路徑。

一、政策覆蓋范圍嚴格限定

享受政策的企業主體為高新技術企業中的制造業一般納稅人,涵蓋其非法人分支機構。高新技術企業需嚴格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認定。企業需在2025年全年保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2024年度研發支出、研發人員占比、高新技術產品收入占比均須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核心要求是制造業業務銷售額占企業全部銷售額比重達50%以上(不含增值稅),行業屬性判定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制造業門類為準。企業申請前36個月內不得存在騙取退稅、虛開發票或兩次及以上偷稅處罰記錄。值得注意的是,委托加工業務中的委托方銷售額不計入制造業銷售額,但受托方符合條件的加工費可計入。

二、申報流程與時間窗口清晰

符合條件的企業需統一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申請。申報時間安排分為兩類:已列入2024年度名單且高企資格仍有效的企業,2025年4月30日起暫停享受政策,可于2025年6月至2026年4月期間每月1-10日提交續期申請;新申請企業則可在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的每月1-10日提交申請。所有申報截止時間均為2026年4月10日。

三、政策享受時限動態銜接

政策享受期與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緊密關聯:(1)高企資格2025全年有效的,享受期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2)資格2025年內到期且未續期的,享受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3)資格2025年到期并在當年成功續期的,享受期同第(1)類;(4)2025年新認定的高企,享受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此設計有效保障了企業權益的連續性。

四、總分機構適用規則明確

分支機構由總公司統一申報信息。若總公司為制造業高企:(1)實行增值稅匯總納稅的,由總公司統一計算銷售額占比,由總公司所在地相關部門審核其整體資格,分支機構不單獨享受;(2)非匯總納稅且分支機構屬制造業的,總分機構分別計算銷售額占比,由各自所在地相關部門獨立審核資格。同時規定,總分機構之間或同一控制下企業間交易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防止政策套利。

五、多部門協同審核與動態監管

名單由省級工信部門牽頭,會同同級科技、財政、稅務部門聯合確定。各部門分工明確:工信部門(或科技部門)核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稅務部門核查企業一般納稅人身份、2024年度高企條件符合性及制造業銷售額占比等關鍵指標。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自2025年6月起原則上每月推送至稅務部門執行,稅務部門則從7月起按月反饋政策落實情況。地方部門需建立信息共享與協同機制,優化申報流程。

六、企業責任與監管措施并重

企業需承諾申報材料真實,并承擔失信責任。各部門將強化日常監管:稅務部門如發現企業不符高企條件、通過虛假信息獲取減免稅等,將立即終止其享受資格,追繳已減免稅款并依法處理,同時通報工信部門。對因高企資格取消等原因不再符合條件的企業,工信部門將形成退出名單,稅務部門同步追繳稅款并依法處置。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整體遷移或重大條件變化時,需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并重新提交審核。

該政策通過精準界定適用范圍、優化申報機制、強化部門協同與監管閉環,在激發制造業創新動能的同時,確保國家財政資源高效、合規配置,為先進制造業企業提供了穩定、透明的稅收支持環境。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