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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法院重塑家事審判新范式
2025年06月78日
廣州法院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少年司法理念,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聚焦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特點,首創"修復性"家事審判模式,以"辦理一案、修復一家、守護未來"為核心理念,著力打造"司法審判+社會支持"協同保護新格局,有效破解家事糾紛對未成年人造成的"次生傷害"難題,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環境,相關工作獲得"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最高人民法院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典型案例等國家級榮譽肯定,形成具有示范效應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廣州經驗"。
01理念先行重塑家事審判價值導向
8歲的小明(化名)在父母離異后隨母親生活,卻因沉迷游戲,受不了母親嚴格要求,希望跟隨對自己放任自流的父親生活。基于巨大教育理念差異帶來的家庭糾紛,法官精心組織,聯合律師和專家力量開展多輪背對背調解,分別化解對立情緒,強調共同責任與協作對孩子身心健康的極端重要性。法官與專家合力引導父母跳出"撫養權爭奪"的零和思維,共同探索最有利于孩子的養育方案,最終達成了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的合作養育協議。協議不僅明確了撫養安排,更建立了父母間良性的溝通機制,極大改善了小明和父母的親子關系。
廣州法院將"關系修復"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置于核心地位。通過規范家事案件代理業務指引,明確要求代理人不得激化矛盾、調詞架訟,積極推廣離異家庭"合作養育未成年子女"的科學理念,引導父母理性處理糾紛,有效杜絕"勝訴至上"觀念對未成年人身心權益的潛在損害,為"修復性"審判奠定堅實思想基礎。2024年"一對一"幫助703個家庭重塑親子關系。
02機制創新構建多元協同共治體系
11歲的羊羊(化名)長期處于父母爭吵對抗環境中,已出現自殘、抑郁等嚴重心理問題,身心健康嚴重受損。為避免羊羊父母關系惡化導致的訴訟對抗性加劇,引發后續反復提起變更撫養權、探望權糾紛訴訟以及申請強制執行等糾紛,廣州法院探索構建"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新型審判機制,委托心理專家對羊羊真實意愿甄別評估,邀請市律協制定涉未成年人撫養的行業業務指引,聯合多方力量柔性引導父母反思自身責任,學習科學養育知識,成功推動雙方沖突降級,切實改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環境。
廣州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打破法院"單打獨斗"局面,引入家事調查員、調解員、心理疏導員、家庭教育指導專家、社工等專業社會力量深度參與案件辦理。將親情關系修復、心理疏導干預、家庭教育指導貫穿于訴前調解、案件審理、判后回訪全過程,形成全鏈條、立體化的保護合力。天河、花都等法院運用此模式,家事案件調撤率顯著提升超過60%,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03職能延伸深化判后關愛服務
離異后獨自撫養女兒的譚女士因和女兒關系緊張被法院判決變更撫養權,譚女士一直難以接受。為更好呵護未成年人成長環境,廣州法院聯動市婦聯、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委派專家和專業社工參與,多次對其進行心理輔導干預,布置"庭后家庭作業",如家庭書籍的學習心得體會、給女兒寫信等,逐步引導母親改變認知,教會母親回應女兒需求的溝通方式,讓譚女士在修復自身離婚創傷的同時,也慢慢彌合和女兒的關系。
廣州法院高度重視裁判后的效果鞏固與家庭功能重建,避免"一判了之"。一是針對離婚后獨自撫養子女的一方可能面臨的壓力與困境,主動邀請心理學、教育學專家提供撫養能力提升輔導及離婚后情感創傷干預,增強其單親養育的勝任力與信心。二是建立常態化判后回訪幫扶機制,聯合婦聯、街道、社區等職能部門,定期對涉案家庭進行回訪,動態掌握未成年人生活學習狀況及父母履行義務情況。三是提供"雙向輔導",既關注家長的教育方式改善與情緒管理,也關注未成年人的心理調適與權益保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聯動專業力量介入,預防和減少因家庭變故導致的未成年人行為偏差或權益受損風險。花都法院打造的"花好月圓"家事解紛品牌,正是深化判后服務、促進家庭和諧的典型范例,其經驗獲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認可并推廣。
來 源丨廣州市法院新媒體工作室
素 材 | 少年家事庭
通訊員 | 鄧娟 吳子穎
責 編 | 萬曉航
編 輯 | 湯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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