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協業通〔2025〕176號
各律師事務所、各位律師: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要求,打造廣東律師專業品牌,省律協于2025年8月15日啟動“律師業務典型案例征集評選活動”。為進一步做好案例征集工作,確保評選工作的廣泛性、代表性,現將《廣東省律師協會關于延長律師業務典型案例征集評選活動案例申報及報送時間的通知》(粵律協〔2025〕92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我市律師業務典型案例征集評選活動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征集評選范圍
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間審結生效的爭議解決類案例或非爭議解決類案例。爭議解決類案例以生效裁判文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等載明的生效時間為準(文書載明時間早于2020年10月1日,但生效時間在2020年10月1日及之后的,可附生效證明文件參評)。非爭議解決類案例以事務辦結時間為準。
已參評“首屆廣東律師百篇優秀法律文書征集評選大賽”的案例不在本次征集評選范圍。
二、案例征集業務領域
本次案例征集涵蓋律師業務各專業領域,具體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刑民交叉、婚姻家事、未成年人保護、公司、稅務、知識產權、競爭與反壟斷、勞動與社會保障、房地產與建筑工程、金融、證券與資本市場、破產并購與重組、海事海商、醫療衛生與健康、環境與資源、保險、涉外及其他。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須為廣州市執業律師,且系申報案例的承辦或主要承辦律師,2020年10月1日至今未因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二)申報人須政治立場堅定,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嚴格遵守律師執業行為規范,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三)申報案例須符合以下標準:
1.影響力:在全省或全國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和積極社會效果,引發廣泛關注。
2.專業性:律師在案件/項目中展現較高專業水平,對案件/項目處理結果產生積極影響,對案例所屬專業領域理論發展或實務操作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3.示范性:案例具有示范引領作用,便于律師同行學習參考并運用,有助于提升廣東律師行業法律服務標準化水平和專業競爭力。
4.新穎性:律師在代理/辦理過程中涉及新問題、新矛盾,采用創新性方法、技巧,或反映新型糾紛/項目類型,適用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法律文件,或正確運用法理填補法律空白。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構成與格式規范
1.基礎文本
(1)《律師業務典型案例申報表》(附件2):須由申報人親筆簽名,經所在律師事務所加蓋公章確認。聯合申報的,申報人原則上不超過3人,超過3人的應附《委托代理合同》等書面材料(加蓋律所公章),明確工作分工、貢獻度及申報理由,且每位申報人須在申報表及承諾文件上簽名,未簽名視為不同意申報。
(2)《律師業務典型案例分析報告》(附件3):須嚴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撰寫,爭議解決類與非爭議解決類案例分別適用對應模板。
2.證明材料
(1)爭議解決類案例:須提交生效法律文書(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等)、工作成果文件(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案件社會影響/價值佐證材料(媒體報道、表彰文件等)。案件證據清單及證據材料無需提交。
(2)非爭議解決類案例:須提交法律服務合同相關頁或項目立項文件、背景說明材料(如交易架構圖、合規風險清單)、專業成果資料(如法律意見書/專項法律報告<突出項目復雜性、法律方案創造性、風險防控效果及商業價值等關鍵頁>、交易合同/制度文本<創新條款節選>)、項目驗收文件/客戶確認函、案件社會影響/價值佐證材料等。
(二)技術處理與保密要求
3.申報材料須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2016)》要求進行脫敏處理,刪除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地址等個人信息及商業秘密,同時確保材料完整性。
4.委托方另有保密或脫敏要求的,申報人應確保不侵犯委托方合法權益。
(三)分類標注與申報規則
5.申報案例須明確標注專業類別(爭議解決類/非爭議解決類)及具體業務領域(如爭議解決類-刑事),每個案例僅限申報一個專業類別。
6.申報材料應觀點明確、論證嚴謹、邏輯清晰、文筆精煉,具有較強的可讀性和借鑒價值。
(四)提交方式與責任聲明
7.申報材料以電子版形式提交,實行“每份材料單獨命名”。
(1)《申報表》(附件2)須同時提交可編輯的word版和簽名蓋章pdf版(2頁及以上加蓋騎縫章),文件命名為“姓名-律所簡稱-申報表”;
(2)《參評承諾書》(附件2)須提交簽名pdf版,文件命名為“姓名-律所簡稱-參評承諾書”;
(3)《案例分析報告》(附件3)須同時提交可編輯的word版和pdf版,文件命名為“姓名-律所簡稱-分析報告”;
(4)相關證明材料均以pdf版提交,文件命名為“姓名-律所簡稱-證明材料名稱”。
8.申報案例應當真實,申報人必須確保享有相關知識產權并符合法定、約定的保密要求,涉及他人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申報人應自行妥善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如發現冒用、盜用、抄襲、篡改他人作品等情況,取消參評資格,收回已發榮譽證書,并在全省律師行業范圍內予以通報。
9.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不予納入本次征集評選范圍。
五、評選程序
(一)申報階段
向本會申報:申報人須于2025年10月20日24:00前登錄廣州市律師協會官網(http://www.yiminart.com),進入“會員中心”,點擊“在線申報系統”模塊——“廣州市律師業務典型案例申報(補充報名)”,按照要求填寫申報信息及材料(系統開放時間:2025年9月29日10:00,每份上傳文件不超10M),逾期不予受理。此前已在系統申報的廣州律師無需再次申報。
注:各申報人如已向省律協專業委員會申報(限省律協專業委員會成員),不得重復申報。
(二)初審推薦階段
本次推薦名額144個,市律協按照規定初審后,于2025年11月10日前統一報送省律協。
六、其他事項
(一)入選律師業務典型案例的,申報人應按要求積極參加省律協組織舉辦的巡回培訓會,宣講相應典型案例。
(二)聯系人:
1.省律協:聞雨洲、羅敏妍、何麗霞,聯系方式:020-66826946;
2.市律協:陳佩純、李錦泉(企業微信同名);聯系方式:83553245、83822979。
請有疑問的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盡量通過行政人員使用企業微信聯系工作人員。
(三)其它未盡事宜將另行通知。
附件:1.廣東省律師協會關于延長律師業務典型案例征集評選活動案例申報及報送
時間的通知(粵律協〔2025〕92號)
2.律師業務典型案例申報表、參評承諾書
3.律師業務典型案例分析報告撰寫格式
廣州市律師協會
2025年9月28日